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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邳州市公安局三项举措强化民警训练长效机制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政治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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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邳州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大练兵活动,认真分析研究队伍和执法工作现状,按照战训合一的思想,从建制度、订规范、抓载体、活形式等方面入手,先后推出了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全面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执法质量工作的稳步提高。 一是选派侦查人员到同级检察机关交流学习。为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和交流,切实提高侦查人员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与当地人民检察院协商后,分批选派不同警种部门的民警到检察机关交流学习。 二是实行侦查办案和法制监督人员“双向”学习交流制度。为提高法制民警指导实战、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增进办案民警与法制民警的协作、配合和交流,分批从各侦查办案部门选派办案民警到法制部门和从法制部门选派法制民警到侦查办案部门进行“双向”交流学习。 三是组织民警前往人民法院旁听庭审。为提高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法制意识,该局制定了民警庭审旁听制度,规定每年必须选择两件以上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各办案单位民警对自己办理的案件,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则上要求都要到庭参加旁听并认真记录,形成旁听记录。庭审结束后,办案民警要及时填写旁听反馈卡或旁听情况报告,以及庭审中反映出的公安办案环节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将情况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全体民警,并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以警示和指导办案,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 这三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执法办案民警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证据要求和程序要求,更有效地指导执法办案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邳州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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