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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传销的七种新动向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经侦支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    

  

“打而不死”、“边打边冒”,是近年来打击整治传销活动的怪圈,其形成原因较为复杂。传销组织及其骨干成员在公安、工商等部门一波接一波的打击整治攻势之下“痛定思痛”,频频翻新手法以逃避打击,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徐州警方综合研判发现,近年来,传销活动出现了传统传销与网络传销等新型传销并存的局面,相较之下,后者无论是手法的欺骗性、运作方式的隐蔽性,还是侵害对象的不特定性均是前者所不可企及。归纳起来,大致有七种新动向。

一、“借壳上市”:以合法公司掩护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骨干以高额回报作诱饵,骗取某个经营不善、急于摆脱困境的企业信任,获得企业营销权后,即依托原先的传销网络,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一旦案发,传销骨干或卷款潜逃,把法律责任留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与公司合谋,通过宣布公司破产的手段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二、“电子理财”:假冒基金公司理财发展下线人员

传销组织在互联网上冒充著名基金公司网站,以基金新推电子理财计划的名义,用高额回报吸纳众多投资者加入。此类网站设计非常简单,只要拷贝一个网站的源代码,几天之内就可以复制出一个以假乱真的网站,只是多了个会员信息确认和修改功能,至于收入分配等都由管理员操作。

三、“话费返利”:以“电子商务”为诱饵从事传销活动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催生出的一种新兴商务模式,这种新兴商务模式不仅颠覆了传统商务模式,其虚拟电子世界的隐蔽性,也给传销组织带来了“发财的灵感”,于是,一些传销组织另辟蹊径,在互联网上推出“电子商务”骗取钱财。

四、“请君入瓮”:借网上交友物色对象发展传销下线

传销组织慑于公安、工商部门的打击整治,一改过去以亲朋好友、同学为发展对象的传统发展下线思路,在手法上也玩起了“创新”,较为突出的是通过上网聊天,结交网友,经过一番笼络感情,便约其到自己蛰伏的城市见面,一旦见面就施出浑身解数,反复游说,骗其加入传销组织。

五、“招工陷阱”:假称企业公司招工诱骗求职者加入

传销组织以某企业、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工帖子,许诺给予较高工资。一旦有外地人跟帖,随即通知其前来面试,并称公司将派人前往某个公交车站接车。当求职者抵达约定的公交车站时,即被以某企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出现的传销人员接到传销窝点进行“洗脑”,如有不从,或扣其随身携带的钱款、身份证件和通讯工具,使其无法与外界联系,或派专人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令求职者难以脱身,也无机会向警方报警。

六、“消费投资”:编织新型投资谎言吸引他人“投资”

此类传销活动常常打着实业投资的幌子,歪曲套用“消费资本”理论,向“消费投资”人许诺,只要介绍一个“消费投资”人并购买公司产品,介绍者就可以拿回购买商品的本金,该商品也同样归其所有,而且还可以在6个月内分期拿到大约60%的返利“介绍费”。受此诱惑,众多“消费投资”者纷纷上当受骗,购买高得离谱的商品后又介绍其他会员加入“消费投资”行列。

七、“逼其就范”:通过暴力威胁加强对下线人员控制

近年来,传销组织对下线人员的控制手法愈加出现暴力倾向,从反复洗脑的精神控制,发展到扣留个人财物证件的经济控制,进而升级到严密监控(包括体罚威胁)的人身控制。一些受害者在传销骨干的逼迫下被迫从家里骗取“押金”。传销骨干如未达到目的,则邮寄“血衣”、“血信”通知受害者家人。倘若下线不服从此类命令,就施以体罚或变相体罚,极少数受害者不堪忍受传销骨干的非法拘禁折磨,情急之下,无奈选择过激的行为方式逃脱,以致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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