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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当前房地产交易中常见的几种犯罪手法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经侦支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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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涉及此领域的经济犯罪呈增多趋势。为减少经济犯罪对房地产市场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的影响,徐州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防范以下几种房地产交易中常见的犯罪手法: 一、虚假销售。犯罪分子以低价抛售房产为诱饵吸引大量购房者前来购房,在不签订预售合同的情况下,收取购房者的预售资金进行虚假销售。有些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在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实际销售过程中,不和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采用开具自制收据的方式大量收取购房者的预售资金,同时未将相关预售资金存入预售款专用帐户内,而是挪为他用,造成购房者付款以后,却无法进行产权登记,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二、虚假房产证担保。犯罪分子以虚假的房产证作抵押担保实施诈骗,此类手法主要存在于借款合同中。犯罪嫌疑人在向被害人借款时,用伪造、克隆的房产证进行抵押,从而骗取钱财。 三、一房多售。犯罪分子将房产或者虚构的房产作为标的,同时与多人签订销售合同,以骗取购房定金。犯罪嫌疑人将一套房子出售给多名购房者,或者克隆多套房产证进行出售,收取房屋销售定金的方式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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