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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利用网络寻租抵押汽车诈骗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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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警方抓获利用网络中介平台寻租抵押汽车方式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迅速侦破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15辆高档轿车被骗案。截止 今年6月底,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接到张某报案称,近期,他在自建的网络讨论版中认识的客户喻某从他手中转租了10余辆汽车,未经车主同意抵押得款100万元后携款潜逃。接报后,南京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先后与10辆被骗汽车的车主进行了接触。但综合车主反映情况看,张某涉嫌以低价转租的方式进行诈骗,并试图用报案方式转移受害人注意,掩盖自己的犯罪行径。专案组民警在侦办过程中还发现,张某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高达130万余元,且在报案后电话关机、去向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围绕张某及其关系人开展调查。经工作,办案民警在南京市苜中路某租住地当场将张某抓获。 经查,自200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网络自建讨论版这一中介平台,从南京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等3家受害单位以及康某等5名受害人处租用宝马、沃尔沃、奥迪、本田、帕萨特、别克、马自达等15辆各类品牌的高档轿车,并再次通过网络物色长期租车人员,以只需缴纳车价的50%作为抵押款、车辆归还时全额退款的承诺为诱饵,将轿车抵押给租车人员,以此诈骗得款200余万元。 警方在此提醒车主和租赁公司应提高自身防范诈骗的能力。车主应通过正规的租赁公司进行出租,在出租车辆时要认真审查承租人资信,让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对所有证件要严格审查其真实性。租赁双方要签订合法、规范的合同,完善对汽车转租的详细规定,明示禁止抵押等内容。签订合同时,要让对方按下指纹、提供第三方担保和住宅电话,并了解该电话是否新开户,对有怀疑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租赁公司要加强对租后汽车的管理与监督,有条件的要安装车辆跟踪卫星定位系统,以便及时掌握车辆动态状况,并适时主动保持与客户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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