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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程序 | |||||
作者:网监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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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病毒的定义 所谓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并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软盘、硬盘、磁盘、光盘等媒体; 4、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5、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6、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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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wljc 责任编辑:wlj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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