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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行政复议告知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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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告知书 当事人: 您好!为了保证您正确行使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权利,帮助您了解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规定,促进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如下,以期为您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帮助,并诚恳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三、 申请人的权利 (二)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文件除外); (四)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五)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六)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七)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八)对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活动实施监督。 四、和解、调解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免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六、特殊告知 下列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七、受理机构 1、徐州市公安局受理机构:市公安局法制处; 2、各县(市)局、区分局受理机构:各单位法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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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xzgafz 责任编辑:xzgaf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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